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6244号


2024-09-13  来源:本站

  彭靖因保管不善,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6R地块东风阳光城怡景苑19栋2单元1层1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开国用( 交2014)第312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彭靖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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