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6236号


2024-09-13  来源:本站

  韩佳锦因保管不善,将蔡甸区孙家畈村锦绣星城8栋2单元7层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蔡国用(2013)第5416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蔡201500038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韩佳锦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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