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3555号
根据(2024)鄂0103执恢279号,董斯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8)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03276号 | 武汉乾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03003003GB00007F00020145 | 江汉区唐家墩街发展大道239号顶琇国际城D区5栋/单元28层2号 |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第三人董斯阳(身份证号码:420117200409067524)名下。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