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3553号


2024-09-12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3553号

  根据(2024)鄂0102执恢799号之二,陶兰玲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市2011022833 俞虎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3001001GB00266F00010009  江汉区新华下路小区82栋4单元3层1室  解押、解封并协执过户至陶兰玲(身份证号码:420107197004080061)名下。 
2 江国用(交2011)第194552号 俞虎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3001001GB00266F00010009  江汉区新华下路小区82栋4单元3层1室  解押、解封并协执过户至陶兰玲(身份证号码:420107197004080061)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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