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6071号


2024-09-09  来源:本站

  徐港,魏学勤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南湖街建安街300号水域天际三、四期48栋3单元8层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1135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港,魏学勤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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