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3522号
根据(2024)鄂0115执恢311号,李鹏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0)武汉市江夏不动产证明第0040366号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15003005GB00255F01080001 | 江夏区藏龙岛办事处逸城亲水生态住宅联排67栋1-3层7室 |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