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3509号
根据(2024)鄂0103执2037号,苏谊臻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东国用(商2012)第120201013号 | 桂文敏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12409004GB00006F00050026 | 东西湖区[三店新城十路西、东吴大道北]航天嘉园二期BC组团(航天彩虹镇)305栋1单元10层1室 | |
| 2 | 东2012004761 | 桂文敏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12409004GB00006F00050026 | 东西湖区[三店新城十路西、东吴大道北]航天嘉园二期BC组团(航天彩虹镇)305栋1单元10层1室 |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