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3507号
根据(2024)鄂0103执2919号之二,廖海洋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8)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60574号 | 夏慧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2410006GB00003F00130043 | 东西湖区径河路3号2-13栋2单元2层1室 |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