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5876号


2024-09-04  来源:本站

  黄泽纯惠因保管不善,将东西湖区八方路88号居住项目和公园项目(保利清能·拾光年)5栋/单元11层(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4)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2774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泽纯惠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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