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湖风景区欢乐大道 301号东湖庭园小区14栋--20栋外围门面东湖风景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86628639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洪山区关山街前庄村 | 注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2021)鄂0111执36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将瑞达信息安全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洪山区关山街前庄村的房屋(房产证号:洪2007011317,国有土地证号:洪国用(2008私)第2011号)过户至杨赛、曹小妹名下的协助法院执行过户登记。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