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3449号


2024-09-02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3449号

  根据(2023)鄂01执3898号之三,范蓓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8)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52402号 李继雄,王秀红 不动产权证书 420106003000GB00017F00030092  武昌区洪山乡余家湖村住宅及配套(都市经典二期)5号楼/单元13层8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