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3447号
根据(2024)鄂0106执恢358号,王汉林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市2016018286 | 王汉平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6008005GB00007F00010004 | 武昌区首义街千家街30号5栋1单元4层2室 | |
| 2 | 武昌国用(改2016)字第2102号 | 王汉平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06008005GB00007F00010004 | 武昌区首义街千家街30号5栋1单元4层2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