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4年10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七雄路111号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3256700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罗志胜 | 罗响50% | 市200418869、东国用(商2005)第J241200023-38403号 | 东西湖区常青花园12区西区常青金苑23栋38单元4,5层2383室 | 211.6100 | |
2 | 罗志胜 | 罗响50% | 市2006000103、东国用(商2006)第J241002011-2102号 | 东西湖区常青花园10号小区11栋2单元1层2室 | 144.2400 |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