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4年10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湖风景区欢乐大道 301号东湖庭园小区14栋--20栋外围门面东湖风景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86628639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周燕(已故) | 100% | 武房权证景字第2015000874号,东国用(商2015)第647号 |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欢乐大道166号纯水岸.东湖一期(A-3,A-4)T1栋44层04室 | 89.7100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