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3416号
根据(2024)鄂1125执1666号之七、八,余振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48476号 | 武汉玖玖富亿商贸有限公司、高俊芬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6011005GB00004F00030025 | 武昌区徐东路50号东湖春树里4栋2单元19层4室、20层4室 | |
| 2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56637号 | 武汉玖玖富亿商贸有限公司、高俊芬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6011005GB00004F00030026 | 武昌区徐东路50号东湖春树里4栋2单元19层4室、20层4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