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3399号


2024-08-28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3399号

  根据(2020)鄂0114执恢125号之二,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8)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11492号 武汉市蔡甸区建新房地产开发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4007032GB00262F00010402  蔡甸区新福路新福茂.中央广场/栋/单元G1层107号,86号,87号,120号  根据法院文书号(2020)鄂0114执恢125号之二对以下房屋强制登记到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因未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明 
2 鄂(2018)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11602号 武汉市蔡甸区建新房地产开发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4007032GB00262F00010190  蔡甸区新福路新福茂.中央广场/栋/单元G1层107号,86号,87号,120号  根据法院文书号(2020)鄂0114执恢125号之二对以下房屋强制登记到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因未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明 
3 鄂(2018)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11491号 武汉市蔡甸区建新房地产开发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4007032GB00262F00010403  蔡甸区新福路新福茂.中央广场/栋/单元G1层107号,86号,87号,120号  根据法院文书号(2020)鄂0114执恢125号之二对以下房屋强制登记到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因未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明 
4 鄂(2018)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11571号 武汉市蔡甸区建新房地产开发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4007032GB00262F00010203  蔡甸区新福路新福茂.中央广场/栋/单元G1层107号,86号,87号,120号  根据法院文书号(2020)鄂0114执恢125号之二对以下房屋强制登记到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因未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明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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