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89017号
根据江汉房征决字(2017)第4号,武汉金融街集团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江直02-03348 | 武汉市房地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江汉区清芬路65号 | ||
2 | 市200104100 | 武汉市江汉区房地产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江汉区清芬二路6-8号 | ||
3 | 江直02-040671 |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江汉区人民巷50号 | ||
4 | 江直02-040045 |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江汉区文书巷5-9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