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然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和平大道1158号新建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柴林头村城中村改造K5及扩大地块)1、3栋3号楼单元11层(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4880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安然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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