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3384号


2024-08-28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3384号

  根据(2024)鄂0103执1504号之二、(2024)鄂0103执1504号,陈敦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9)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44744号 齐凯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1014004GB00006F00090153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雄楚大街456号绿汀雅境4栋6单元8层02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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