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3380号


2024-08-27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3380号

  根据(2024)鄂0103执1646号之二,彭祝建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市2015026821-1号 廖永丰、潘佳雪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4006006GB00004F00030153  硚口区建一路2号融侨锦江3栋40层1室   
2 硚国用(商2015)第4161-2号 廖永丰、潘佳雪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4006006GB00004F00030153  硚口区建一路2号融侨锦江3栋40层1室   
3 市2015026821-2号 廖永丰、潘佳雪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4006006GB00004F00030153  硚口区建一路2号融侨锦江3栋40层1室   
4 硚国用(商2015)第4161-1号 廖永丰、潘佳雪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4006006GB00004F00030153  硚口区建一路2号融侨锦江3栋40层1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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