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3375号


2024-08-27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3375号

  根据(2023)鄂0102执15355号之二,胡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1)武汉市经开不动产证明第0018095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4070018GB00200F00240006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永久社区110栋2单元5层2室  协助过户转移登记至胡卉(公民身份证号码:420106197901021620)名下,抵押作废。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7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