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5424号


2024-08-27  来源:本站

  罗浩,余仕敏因保管不善,将新洲区阳逻街阳光大道788号德雅国际城.港澳湾(一期)5号楼/单元12层(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03389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浩,余仕敏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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