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征收类) 公示号2024第88231号


2024-08-26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88231号

  根据房屋征收决定书青政征[2023]3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青政征补字非【2024】1号,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武国用(2007)第894号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青山区工人村11街   
2 青2007008391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青山区工人村十一村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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