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艳琴,曾帆因保管不善,将洪山区友谊大道720号柴林花园二期1栋A单元6层04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7)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06027号)/《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7)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0602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辜艳琴,曾帆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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