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5340号


2024-08-26  来源:本站

  武汉昇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后湖二路与兴业路交汇处瑞景天成2栋13层3室的《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岸2016010488)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昇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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