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4年10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夏区纸坊北华街东10号市民之家三楼
联系方式:87012345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张汉年 | 100% | 鄂(2018)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03830号 | 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世纪大道以南博雅豪庭住宅小区2栋2单元18层1803号 | 88.4000 | 张汉年的50%份额由汤国珍继续,汤小兰、汤宝艳、汤秀荣放弃继承。 |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