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5314号


2024-08-23  来源:本站

  肖平娥,龙国正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新湾路9号中国水电·盛世江城项目三期8号楼2单元9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9)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3236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平娥,龙国正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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