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3297号


2024-08-21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3297号

  根据(2024)鄂0114执恢100号之二,李存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9)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09425号 武汉中城上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4007039GB00410F00030126  蔡甸区蔡甸街独山村中城上品4栋1单元33层2号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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