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3270号


2024-08-21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3270号

  根据(2024)鄂0106执4556号,韩玉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武昌国用(初改2008)字第1271号 黄明学(已故)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6011024GB00003F00030032  武昌区水果湖街南苑村3号5层1号   
2 市直2008000456 黄明学(已故)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6011024GB00003F00030032  武昌区水果湖街南苑村3号5层1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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