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3268号


2024-08-21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3268号

  根据(2024)鄂0112执恢207号之五,付刘洋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东2013002157 湖北三新置业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2415004GB00011F00010002  东西湖区将军路金银潭大道北、养殖场中学东(颐和家园)1栋1层2室   
2 东国用(商2014)第140200975号 湖北三新置业有限公司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2415004GB00011F00010002  东西湖区将军路金银潭大道北、养殖场中学东(颐和家园)1栋1层2室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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