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3266号


2024-08-20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3266号

  根据(2024)鄂0104执2266号之二,姜艳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武房权证蔡字第200902555号 夏洪林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4005018GB10002F00150001  蔡甸区大集街东方夏威夷娜帕海岸12-1号   
2 蔡国用(2011)第1575号 夏洪林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4005018GB10002F00150001  蔡甸区大集街东方夏威夷娜帕海岸12-1号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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