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3217号
根据(2024)鄂0104执899号之二、(2024)鄂0104执899号,桂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7)武汉市硚口不动产权第0040035号 | 李轶,骆晓娟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4004001GB00024F00020026 | 硚口区解放大道233号、237号联发.九都府2栋29层2901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