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3210号
根据(2020)鄂0112破11-11号,褚国祥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夏国用(商2014)第6373号 | 武汉天元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15006037GB00008F00020008 | 江夏区纸坊街齐心村江南名都2、3、4栋1-2层8室 | |
| 2 | 夏2014006465 | 武汉天元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15006037GB00008F00020008 | 江夏区纸坊街齐心村江南名都2、3、4栋1-2层8室 |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