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3194号
根据(2024)鄂0106执4920号,朱静怡、甘俊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0)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60428号 | 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15086003GB00002F00070089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师园路15号省机关汤逊湖(周店)职工住宅小区项目7号楼1单元24层1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