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83486号
根据江汉房征决字(2019)第3号房屋征收决定书,武汉金融街集团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江01413,江直02-01413 | 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江汉区大兴一路3号 | ||
2 | 江00488,江直02-00488 | 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江汉区和平里2号 | ||
3 | 市9916890 | 江汉区房地产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江汉区民族街和平里11-19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