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3191号
根据(2024)鄂0103执3808号之一,陶兰玲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4)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15836号 | 吕玉梅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1018016GB00042F00020007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区两湖大道山水华庭6栋4单元6层01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