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3187号
根据(2022)鄂0106执恢782号之二、(2022)鄂0106执恢782号之三,湖北鹏源泰投资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岸2013004990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 | 房屋他项权证 | 420102015008GB00032F00010383 | 江岸区胜利街123号兰陵新天地1栋26层16室 | 代理人前来办理。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