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5008号


2024-08-13  来源:本站

  戴晨因保管不善,将洪山区和平乡徐东路7号欧洲花园小区6A-602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洪国用(2005私)第2773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洪200505504)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戴晨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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