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3182号
根据(2024)鄂0502执恢102号,冉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05942号 | 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6004008GB00003F00060140 | 武昌区积玉桥街临江大道98号武汉积玉桥万达广场(二期)6栋2单元22层2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