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4939号


2024-08-09  来源:本站

  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武昌区武珞路628号亚贸广场A座16层6号的《房屋他项权证》(证号:昌2015002448)/《房屋他项权证》(证号:昌2015002436)/《房屋他项权证》(证号:昌2015002437)/《房屋他项权证》(证号:昌2015002445)/《房屋他项权证》(证号:昌2015002434)/《房屋他项权证》(证号:昌2015002438)/《房屋他项权证》(证号:昌2015002455)/《房屋他项权证》(证号:昌2015002439)/《房屋他项权证》(证号:昌2015002446)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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