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3148号


2024-08-08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3148号

  根据(2024)鄂0106执恢512号,江超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岸2006000443 武汉市五环物业发展公司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420102013002GB00029F00010492  江岸区车站路72号(五环大厦)1栋1单元9层1室  江超前来办理。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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