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3143号


2024-08-08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3143号

  根据(2022)鄂1281执1090号之十七,张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9)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15482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6003000GB00029F00030120  武昌区水果湖街楚汉路18号武汉中央文化区K4地块二期二区B地块K4-4-6栋1单元28层2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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