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3139号


2024-08-08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3139号

  根据(2024)鄂0106执3331号,石翠莲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0)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09235号,鄂(2020)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09237号,鄂(2020)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09236号 邓振江,邓振刚,邓振海 不动产权证书 420106007006GB00031F00030029  武昌区彭刘杨路249号3栋1单元2层1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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