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3136号


2024-08-07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3136号

  根据(2023)鄂0111执8731号之一,陈思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9)武汉市汉南不动产证明第0012941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3005021GB00001F00060127  汉南区纱帽街纱帽正街与坛山路交汇处庭瑞君悦观澜二期G11栋/单元16层(2)号   

汉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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