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3130号


2024-08-07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3130号

  根据(2023)鄂0112执恢159号之三,武汉红嵩星选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代理人徐嵩)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东国用(商2007)第010310001-1-3-2501号 李德生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2412004GB00007F00030003  东西湖区海景花园A5栋2单元5层501室   
2 东2007006306 李德生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2412004GB00007F00030003  东西湖区海景花园A5栋2单元5层501室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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