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4年10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蓝天小区还建楼临空经济示范区政务中心二楼E区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61881155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喻华 | 50% | 武房权证黄字第2013009446号、黄陂国用(2016)第1082号 |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盘龙大道25号巢上城二组团10栋2单元3层1室 | 73.6000 |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