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3110号


2024-08-06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3110号

  根据(2024)鄂0103执恢16号之三,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7)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15376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3001003GB00078F00040010  江汉区常青路159号万科城四期D栋3层1室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李峰(身份证号码:420603197709100036)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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