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4855号


2024-08-06  来源:本站

  万超因保管不善,将硚口区长丰街长丰村汉丹铁路以北华生·汉口城市广场北区29栋1单元4层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硚口不动产权第0003532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万超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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