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4842号


2024-08-06  来源:本站

  赵秀芳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西马路79号幸源·雅城A栋11层1107-B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国用(市商2008)第05814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市2008018095)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秀芳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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