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征收类) 公示号2024第80233号


2024-08-02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80233号

  根据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阳政征决字(2023)第1号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阳政征补字(2024)5号,武汉市汉阳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阳2013001161 许少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05007005GB00061F00010001  汉阳区鹦鹉大道410号第1栋   
2 武国用(2009)第532号 许少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05007005GB00061F00010001  汉阳区鹦鹉大道410号第1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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